各研究室(部)、职能部门:
2025年学风道德委员会办公室开展了科研成果原始数据核查及实验原始记录飞行检查工作。为持续强化学风建设、确保科研原始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现就相关问题提醒如下:
1. 实验记录本封面信息应填写完整,包括课题名称、记录起止日期、页数等。
2. 实验记录本不得中间空页,写错、作废的页面,不得撕毁。
3. 实验记录内容应完整详实:明确实验目的、实验步骤、实验条件(环境参数、所用仪器、型号基本参数、所用材料、药品(厂家、品名、等级标准)、实验结论及下一步计划,避免记录过简,逻辑不清。
4. 实验记录修改应规范,采用划线方式去掉原书写内容但须保证原记录仍可辨认,划线处需签字并注明日期。
5. 实验记录本和计算机存储信息之间应具有相互指向性。实验记录本中使用的电子数据应详细记录原始电子数据保存路径,且规范命名(包含时间、样品信息等核心要素);计算机中存储的电子数据,应以适当方式标注其所对应实验记录本的编号和具体页码。
6. 近3年新成立的研究组(组群)应统一组内实验记录要求,建立统一的电子数据存储系统,加强对组内职工、学生的实验记录相关培训。
7. 研究组兼职档案员应做好组内实验记录本管理,做到收发有记录,并定期核查组内实验记录本使用情况,发现丢失应第一时间登记,使用完的记录本应第一时间回收。
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规范、真实、完整的实验记录与数据管理是每一位科研人员必须遵守的原则性要求。请各研究组高度重视,强化导师责任,定期开展组内实验记录与数据管理的自查与培训,积极探索使用研究所电子实验记录本,共同营造严谨诚信的科研生态。